潜山中学学生会章程

  总纲

  第一条   本章程依据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》制定。

  第二条   潜山中学学生会是校党支部领导下的、校团委指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团体。简称学生会。

  第三条:学生会的基本任务: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全面发展、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,以学习为中心,倡导自我服务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,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、生动活泼的学习、科技、文艺、体育、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,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,树立立志成才、立志报国远大理想,增强劳动观念,增进身心健康,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,反映同学的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促进同学之间,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,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。

  第一章会员

  第四条:凡本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。

  第五条: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
    (1)对本会工作有讨论,建议和批评的权利;

(2)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(3)所有会员一律平等;

(4)有遵守会章程的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。

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

第六条: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。

第七条:本会的最高权力属于学生代表大会,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。

第八条:学生会执委应是按照其德、智、体各方面表现,经民主协商选举产生,分管各部门的工作。

第九条: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
(1)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工作报告;

(2)讨论、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;

(3)修改本会章程;

(4)选举学生委员会执委会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委员职责

    第十条:学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,副主席两名。下设宣传、学习、体育、文艺、生活、纪检六个部,部长各一人,根据工作需要,各部门聘任副部长1-2名、委员若干人。

    第十二条:主席、副主席、各部部长职责:

    1、主席职责:(1)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,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,向有关部门反映,提出意见和要求。(2)主持定期召开的学生会执委会。研究每一阶段工作、分析情况,落实措施,总结经验教训,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。

    2、副主席职责:(1)协助主席开展工作,主席不在时,代理主席工作。(2)副主席分管各部工作,协助各部开展经常性工作。

    3、宣传部长职责:

    (1)负责学校的宣传窗、学校黑板报及校园环境布置。

    (2)落实工作责任制,定期召开部属会议(即各班宣传委员、记者团成员会议)。

    (3)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。广泛进行征稿、约稿、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。

    (4)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、班刊竞赛,并随时进行检查、评比。

    (5)指导广播站工作,选配好广播站站长及其成员。

    (6)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。

    4、学习部长职责:

   (1)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,定期召开部属会议,研究工作,交流情况,落实措施。

   (2)开展学习竞赛,经验交流,纠正不良学风,积极表扬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。

   (3)协助图书室搞好管理工作。

   (4)配合教研组搞好学科竞赛。

   5、体育部长职责:

   (1)贯彻落实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,定期召开部属会议。

   (2)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开展有益的体育活动,组织主持好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和比赛。

   (3)落实各班体育委员职责、指导体育委员工作。

  6、文艺部长职责:

  (1)贯彻落实学校对文娱工作的意见和措施,定期召开部属会议。

  (2)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开展有益的活动,组织主持好全校性的文娱活动和比赛。

  (3)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、指导文误委员工作。

  (4)组织全校各班开展教歌活动。

 7、劳(动)卫(生)部长职责:

  (1)贯彻学校关于劳动、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。

  (2)落实各班劳动、卫生委员职责。定期召开部属会议。

  (3)负责全校清洁卫生工作,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、评比、公布、督促各班的执行情况。

  (4)协助医务室搞好防治、宣传、体检工作。

8、生活部长职责:

  (1)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。

  (2)及时检查全校爱护公物情况(包括用电、用水)。

  (3)协助生活辅导教师开展工作,随时检查寝室内务,繁荣寝室文化,搞好餐厅卫生管理。

第四章 附则

第十三条:本章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。

第十四条:本章程经2004年5月学代会重新修改并审议通过,自2004年5月4日起施行。



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[ 编辑:admin ]